傳統藝術中心 ( 車程約五分鐘 )
政府有鑒於社會變遷快速,傳統藝術面臨後繼無
人之窘境,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奉
行政院核定,將原
為民國七十九年國建六年計畫中所提列之「籌設東北
部民俗技藝園計畫」提升轉型為「傳統藝術中心籌設
計畫」,並定位為文建會附屬機構。
民國八十五年籌備處成立,並於同年三月二十七
日正式掛牌運作,成立迄今,除致力於中心的新建營
繕工程外,在面對傳統藝術快速凋零的現實情境考量
下,將中心設置的任務提前作業,進行各項傳統藝術之調查、採集、整理以及技能之保存、傳習工
作,期於最短時間內,奠定傳承工作的軟硬體基礎工程。九十一年元月十六日,本中心之暫行組織
規程奉
行政院核定,同年元月二十八日中心正式入厝宜蘭園區掛牌運作,並陸續進行一系列開園啟
用活動,成為統籌全國性傳統藝術相關業務的專責機構。
|